转载: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确认制度

更新时间:2015-07-27 16:20:31 作者:广州市名加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来源:广州市名加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常规笔尺.jpg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的《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经治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由经治医生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不掉色的油彩笔以 “+”字进行标识,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四、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送到手术室前,由两名护士查看是否有手术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经治医生联系。
        五、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与手术护士、患者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要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
        七、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手术者和一助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要拒绝手术。
        八、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物时,标识在包扎物上方。
        九、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经治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十、在每一环节未按要求标识或核查标识者,给予经济处罚200元及院内通报,发现者给予200元奖励。因手术部位标识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转自 http://www.cd120.com.cn/art/2012/3/22/art_53135_996696.html